勿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
2008-11-20 16:18见义勇为,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也是人类文明**的高尚义举。中华民族是一个勇敢正直的民族,“路见不平,拔刀相助”,“一方有难,八方支援”都是中国民族抑恶扬善的优良品质和传统美德,见义勇为行为弘扬了**正气,受到了**和公众的广泛赞誉。从古至今,见义勇为一直是**提倡和人们追求的道德标准,见义勇为的事例也是屡见不鲜,层出不穷。在当今**,见义勇为已经成为**主义道德建设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,它被我们的**所鼓励、赞扬和传颂。 什么是见义勇为?尽管没有明确的定义,但我们知道,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,即没有法定义务为保护国家、集体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实施的行为无疑就是见义勇为。在当今的**,见义勇为更具有广泛的思想基础和现实意义,我们呼吁见义勇为,一是文明**应当具有的道德标准,二是人们遇到危难之时有相互救助的客观需要。古有“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”,现如今从**、学校到家长,我们一直被灌输的都是助人为乐的思想,人们也乐于帮助他人。但是,现实却是残酷的,见义勇为行为随后发生的事情,却让人们看到了不愿看到的无法回避的**现实。 见义勇为,流血又流泪,这样的事情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。11月12日济南街头,一名老年乞讨者坐在地上,面前放着的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”荣誉证书尤为显眼,旁边还有一个残疾人证书。一张白纸上写着“来到贵宝地,乞求非本意。皆因救人难,重伤复致残。丧失劳动力,生活成问题。谁想老母亲,重病缠住身……”残疾人因为无劳动能力、生活贫困而无奈乞讨,这似乎都曾目睹,但是拿着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”荣誉证书,并且为了赡养老母亲而去行乞则让人心灵震撼,这样的局面实在令人痛心。看到这些,我们难道还无动于衷吗?! 该老人名叫仇文才,今年60岁了,2002年湖北襄樊市打工的他,在一起持刀入室抢劫案中,仇文才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重伤,当时就失血性休克,后鉴定结论为“重伤,伤残等级5级,右手肌肉萎缩,运动瘫痪”。残疾了的他被表彰并奖励了3000元,但随后的日子并不好过,无法打工回到老家,身体不好还欠下一屁股债。在记者面前,仇文才说,自己80岁的老母亲现在由他和弟弟轮流赡养,这个月在弟弟家。他来济南想讨点钱赡养母亲,没想到,12日一天,他只讨到1.1元钱和一个蒸包。13日,羞愧难当的他,没有再出去乞讨。 这就是见义勇为英雄仇文才的悲惨遭遇,俗话说,好人有好报,可是,仇文才得到的是什么?见义勇为不同于一般的助人为乐,见义勇为体现了当事者更为崇高的思想境界。因为,见义勇为者是冒着人身生命危险而去积极实施救助的,这样的救助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巨大伤害,流血伤残,甚至献出生命。然而,就是这样,我们的见义勇为者们仍然置自己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,同违法犯罪行为做勇敢斗争。我们的英雄负伤后应该得到**的赞誉和生活上的扶助,但是,意料不到得到的却是可怕的冷漠,帮助别人的人当需要别人帮助时却是求助无门,无人问津! 5年间,为了能够正常生活,为了报销医疗费用,生活所迫的他跑上跑下,从县里、市里到省里跑了无数次,可总是没有人给他解决问题,被生活所迫无奈走上了乞讨的道路。见义勇为英雄流血又流泪,伤了自尊伤了心,我们为之动容,感慨万千。质问,在**呼吁、发扬见义勇为精神的同时,有关部门就是这样对待见义勇为英雄的吗?仇文才,见义勇为者,既是英雄,也是普通人,而且还是位残疾的老人,有关部门就这样熟视无睹吗?看着跟自己或自己父亲差不多年纪的老人如此奔波,挂满泪痕的苍老的面庞,也不过只是为了生活,有关部门相互推诿不给解决问题,于心何忍那?! 英雄流血又流泪是整个**的悲哀。仇文才的遭遇并不是特例,像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,而是有许多次,甚至可以说扳起指头也查不完。为何总有这样的事情发生?是**无情还是人情淡薄?如果这样,以后谁还会挺身而出、见义勇为呢?有关部门工作人员,如果下次遇到危难的是你,呼天天不应、叫地地不灵,没有人来救助,你作何感想呢?如果遇到被救助人有能力帮助见义勇为者,但被救助人却漠然视之不肯帮助,甚至死不承认被救助,甚至被反咬一口竟成被告,这样的事情则更令人寒心。这些并不是危言耸听那。 现实中,见义不为的事件时有发生,在那些面对歹徒行凶作恶或者身遭危难者需要救助时,无动于衷、袖手旁观的“看客”大有人在。我们必须承认,这样的事情少吗?可是,我们却无奈看到,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者“英雄流血再流泪”的现象也时有发生,一些因见义勇为负伤致残及至献出生命的英雄,甚至得不到基本的治疗和抚恤。泪水,一次次涌出,不仅是为了英雄,也为了我们自己。像仇文才这样的好人再没有好报的话,以后我们遇到困难时,谁还会来帮助我们呢?我们的生活,也许将永远与英雄无缘! 谁来为见义勇为者主持公道?国家、**和每一个人都有责任,见义勇为不能只停留在道义上的支持,而更应该给予法律上的支撑。现今的法律保护不力是不争的事实,为了提倡见义勇为,为了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,国家就应该适时地为见义勇为行为立法,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和应有待遇。越是在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时候,人们对见义勇为的呼声就越高;越是在人们彼此间缺乏信任的时候,人们便越是在需要见义勇为的时候退缩不前,事不关己高高挂起。为见义勇为者立法就是要彰显**道德风尚,扭转道德滑坡的局面,营造人人挺身而出,捍卫国家、集体、他人和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,这必将使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有所收敛,促使**风气的不断好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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